发表日期:2015-01-17 发布者:厦门益唯特玻璃有限公司 [返回]
(1)窑炉的自动换向系统应有自动记录,发现交换系统故障应及时处理,确保换向过程的正常。若遇特殊原因导致自动换向系统失效时,应每隔20—30分钟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人工换向一次,严禁超时换向,并对换向时间进行记录。
(2)必须保证测温仪表的完好性和该部位温度测试的准确性。及时纠正因温度检测不正确、一次仪表与二次仪表(含补偿导线)型号不配套或已损坏等原因导致的温度虚低或虚高现象,以免影响生产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。各种仪器仪表要每半年校核一次。
(3)窑炉各点的检测温度及数据应自动记录,原始打印记录必须保证完整无缺。各种原始资料必须保存一个窑期以上,不得遗失和破损,以便分析窑炉的整体运行情况,并为窑炉的改进提供参考资料。